本工作报告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云教办〔2016〕52号)要求,由西南林业大学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2015—2016学年,西南林业大学党委、行政团结和带领全体师生员工,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学科水平整体提升,科技创新不断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校园文化健康发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加快,综合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校各项管理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范围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以及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包括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OA系统,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科研机构网站,校园媒体,各类宣传栏等。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通过各种方式共公开信息2200余条,其中学校门户网站251条,信息公开网站12条,OA系统480余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科研机构网站共100余条、校园媒体400余条,各类宣传栏1000余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方面
(1)本科招生
在录取前,在招生网主动公开招生章程、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方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在录取过程中,主动公示少数民族预科升学拟录取名单、招生计划调整单;录取结束后,公开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另外,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特殊类型招生。招生过程考生可通过直接拨打我校公开的纪检监察办公电话进行申诉或投诉。
(2)研究生招生
学校研究生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要求,每年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学校门户网站更新和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各院(部)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复试录取办法也公开发布在研究生院网页。每年春季学期,学校组织完成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后,均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开发布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研究生招生申诉渠道等。
2.财务信息方面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西南林业大学财务审批制度》、《西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涉及学生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通过校园内宣传栏和招生录取通知书公开或在财务收费现场公开。学校年度收入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3.其他方面
参照《西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逐项、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我校未收到和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也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5-2016学年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作任何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2015-2016学年,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没有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学校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有: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规范、实用高效的信息公开网站,梳理并公布各学院、部门“服务清单”和“职责清单”,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并出台有关制度,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第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体系,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西南林业大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西南林业大学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