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业大学关于2013-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教函〔2014〕43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在云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支持下,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基本信息公开。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学校概况,更新发布校情统计等办学基本情况、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及各类在校生情况等。定期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在会上作行政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提案办理工作报告,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校园网,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
2.招生信息公开
(1)本科招生。在录取前,在招生网主动公开招生章程、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方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在录取过程中,主动公示少数民族预科升学拟录取名单、招生计划调整单;录取结束后,公开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另外,我校无自主选拨录取、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招生过程考生可通过直接拨打我校公开的纪检监察办公电话进行申诉或投诉。
(2)研究生招生。研究生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要求,每年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学校门户网站更新和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各院(部)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复试录取办法也公开发布在研究生院网页。每年春季学期,学校组织完成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后,均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开发布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研究生招生申诉渠道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制订了《西南林业大学财务审批制度》、《西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西南林业大学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等,并在财务网公布,供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作为依据,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校园内宣传栏、招生录取通知书、财务收费现场公开。收入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创新财务信息公开及报账渠道,2014年新增网上报账系统,报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系统操作及查询,教职工个人收入、学生缴费情况等信息也可通过财务网站随时查询,方便广大师生。
4. 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在校园网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竞争性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实施方案通过校园网发布,面试场地开放允许干部群众旁听,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每年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情况及时在学校网站更新。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引进人才公示也及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教职工关注的文件也及时在组织人事网上予以公布。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在校本科生人数、在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信息均通过教务网、通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以上信息还通过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交上级主管部门。
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建好就业创业网,搭建就业线上线下平台,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完善各类招考招聘信息的发布,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均在《西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及西南林业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正在编制中,将在今年12月份发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西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以上制度也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2014年制定了西南林业大学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方案,学校成立“三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协调、落实、检查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制定了《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处理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意见(试行)》。该意见共6章10条,在校内已经通过并实施,并在科技处网站 “管理办法”栏目中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学校2013年被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今年研究生院已完成《西南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工作,明确了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待年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即遵照执行。对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相关信息,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进行校内评审和公示。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迄今为止我校没有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但是近年来我校根据与国(境)外大学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与美国奥克拉荷马中心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泰国农业大学、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人文大学、台湾景文科技大学等大学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办学,合作方式主要以选送学生出国(境)学习为主,费用自担,未作公示。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在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学校的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和监督。二是通过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发挥学校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的监督检查作用。三是每年定期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对各部门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检查,并汇总形成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持续深化推进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本学年度,重点推进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机构调整、招生就业、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均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信息;每年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的情况;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发布关于干部考察、任用公示信息、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结果等;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在基建处、资产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工程项目进度等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考指南、咨询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类型招生章程和相关政策;通过网上和校园宣传栏向学生公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学生奖惩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共公开信息1057条。其中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580条,含公文141个,党委会纪要24期,校长办公会纪要5期;通过校园网站、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信息448条。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门户以及各学院、部门网站等网络形式;
2.校报、会议纪要、学生手册、工作简报等纸质资料;
3.校内外广播、电视等;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校院两级教代会、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离退休人员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
(二)不予公开情况
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目前,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存在的主要不足有:学校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有:
1.深入推进“阳光校务”,进一步加强对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人、财、物的投入,重点是建立统一规范、实用高效的信息公开网站,梳理并公布各学院、部门“服务清单”和“职责清单”,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并出台有关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3.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西南林业大学
2014年10月30日